已有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所签的合同对委托人有效。
不利的地方是限定了150天内不能完成合同的解除合同,这里就涉及到150天不能完成合同是否存在人为的因素,如果一方有过错造成的,仍可以排除这条规则的适用。
至于疫情,只有因疫情致合同目的不可以实现的,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如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合同仍需履行,且最高院就此专门发文,因疫情在合同期限内无法履行的,即使起诉至法院,法院也不应支持解除合同,而是促成合同履行。
【 在 asksp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跟律师语音交流了一个小时,越说越泄气。律师意见关键点如下:
: 一、目前取证和起诉的问题
: 对方没有留下任何语音和文字上明确表示要违约、要涨价的证据。上次说是语音电话,没来得及录音。后续我微信交流,对方的回复就是电话里该说的都说了,不用再废话了。由于只约定了过户、缴税的时间和条件,对于网签的时间和条件没有任何约定,因此目前起诉没有任何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满足网签条件之后立刻书面通知对方可以网签了。从我自己卖房的进度来看,至少得一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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