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合同约定履约时间之前就受理甚至开庭和解,法官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前就去过户么?如果不可以,也只能按合同要求在约定日期前完成的话,意义是不是就不大。因为本来就在继续履行过程中,对方只是不配合提前去办手续,没说到了节点时也不履行。
【 在 pandy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诉继续履行不需要等……
: 【 在 jianglylydia (jianglylydia)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另外多咨询几个律师,我们咨询时不同律师意见不一样,有建议立马起诉,也有建议再等等,因为没到合同约定履约时间,没有到实质性违约,起诉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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