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的话,等公共户政策出台吧
【 在 fangxiaosh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月份过户的,按照链家的要求,本来说过户前就签走,后来原业主说要购置海淀学区房,所以希望暂缓。于是在购房合同注明3个月内应该把户口签走,最近已经到期我提醒了对方发生违约,原业主很生气,说我当时答应可以延续到5、6月份的,说现在海淀学区房跳涨幅度过大,已经买不起了,所以要用这个户口登记孩子的小升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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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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