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签合同时,中介一阵忽悠说是优质客户,首套、市管组合贷,周期短,然后我们做出了很大让步;
现在突然改成国管组合贷,是配合签约过户呢,还是要求加点价格呢?不知道如何操作,面临的问题:
1.谈判签合同时,买房和中介是口口声声说的市管组合贷,虽说现在他们也都承认当时是没弄清楚,实际是国管组合贷,但是合同里只是写的组合贷款,没有明确哪种方式,我们提条件他们未必同意;
2.不管是我的房屋维护人和对方经纪人,都不支持加价,说合同里也没写,而且周期并未受影响,但是如果早知道是国管,可能就不会做出那么大让步,少拿不少钱呢;
3.当时稀里糊涂的把空调留给了买家,只用了三年,非常新,曾经沟通过相带走,对方不同意,现在是不是可以借此机会要回来。这也是最可能达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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