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结论基本就是,别的银行按照360天计息
汇丰按照365或者366计息
而这个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不能从这点上告它
但是它按照365或者366计息为什么不把当年利息平均到当年每个月并提高还款额度收走,
而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用少收本金的方式把本金和产生的利息累积到最后一个月
这里第一不符合等额本息的合同承诺。第二没有通知用户,第三每月收的本息和其他360计息的计算结果<B>恰好</B>想等,汇丰是否存在故意误导消费者不让消费者发现问题的恶意想法?
【 在 dlbluesk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定会去上级部门投诉的,已经刚刚开始做了。
: 投诉中,我会明确要求:
: 1)汇丰银行贷款合同中,提供完整的,每个月的还款计划表(好像有些银行是这么做的),汇丰敢接受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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