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姑且认为你说的对,她是一个有尊严,有理智的且随口喷生殖器的“凤毛麟角”的租客。
至于法律关系上,注意审题,我在原贴中已经说了,ZR提供了合同,其中有配合义务,而且ZR也已经跟租客书面和口头都通知了,然并卵!问题关键就是,ZR忽悠了老太太签了长期合同,合同里有配合的约定(有ZR的合同条款解释回复),我再说一遍,没约定违反本约定有惩罚措施,ZR方早就规避了这些责任问题,那责任到底是谁的呢?!大家一开始都明白找的是自如,我又要再说一遍,如果所有的事情能在合同约定,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可合同约定不了所有情况。
我也不妨再告诉你,原房东有新购合同,我也有购房合同,这些合同可是有明确违约责任的,这就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坚决下场和这个租客干的原因,这个坚决的意志可不是动嘴说说的,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应该庆幸通过换银行达到了兜底的效果,你口中的无任何关系说明了你的无知
这也是我发帖的一个初衷,不光吐槽,也是提醒版友租给ZR的时候,不要被范式合同欺骗,要加入这样的附加条款防患未然,要不然,可能就会遇到LZ这样的问题,还被人扣上有房出租就高人一等的帽子并被教育道“要有心胸,知进退”
【 在 cynosur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凤毛麟角”不代表人家是不正确的。凤毛麟角,也不等于你们中介,买家,卖家的三角关系在这个事情中,是必然联系的。我再次强调,租客只是和自如签订租赁关系。你们要找的,应该是自如。租客,找的也是自如。你还没明白? 你为什么要强加你的意志,在租客身上?
: 站在公允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租客只要没有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当然一切行为都可以接受。如果违法了合同中的规定,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来进行赔偿,这点和业主,和买家,没有任何关系吧?
: 竟然能假设这类“凤毛麟角”的租客有理智,有尊严,还要他去立案,去诉讼,去举证,是不是接下去假想这租客跟您一样不光懂情理,还能知进退,还能顺便引用个刑法条文啊。我猜阁下连警都没报过吧,从刑法中摘录个词语,就当自己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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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fbtbu FROM 111.201.51.*
FROM 111.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