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的网站上找到一个管理办法:
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fgwj3/fggz/315129/index.shtml
发现很多人过户的时候都没有留意房屋的公共维修金的问题,我之前买房子的时候也没有留意过。
这个政策是09年才出台的,最早1997年还出台过一个政策: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12/29/content_846963.htm很多公房都是90年左右甚至之前出售的,第一任业主是以公房的形式购买,现在出售,公房就转为商品房了,那么房子的公共维修金应该去哪里查询?如果是单位给交了这个维修金,现在过户的时候,维修金能转移给新的业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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