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个出租房,因楼上暖气管漏水,被泡过2次。第1次是装修期间,厨房的吊顶被泡了;第2次是去年,客卧的墙和床被泡了。楼上房主是一个50左右的大姐,电话沟通过几次,从头到尾没露过面,人家根本不谈赔偿,脸皮真TMD厚。因为损失不大,维权又麻烦,我们也懒得折腾,最终不了了之。
【 在 lef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1. 涉及到金钱方面只能通过纸质协议确定。
: 2. 让对方提出具体的要求,签字约定。
: 3. 如果对方要求过高(超过5千),泡水损失必须是第3方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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