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必须有公证书,代理人能够全权处置房产,这个必须有。
然后和代理人签合同,正常付定金,定金就当好处费了。
其他的按正常流程走就行,老太太和他儿子全程不用出现。
就算以后出问题,也是代理人和房主的问题,和你无关。只要代理人是正常人没有精神病就行。
如果没有公证书,风险就不可控了,看九楼说的,就得靠自己的运气了。
【 在 steven20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买房遇到的,特来咨询各位有经验的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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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者,80后两夫妻一个娃,小换大,原有小房子已经卖掉全款到手。买现在的房子是二套,需要贷款二百多万。
: 卖房者,80多岁老太太,已经住到养老院,房子便宜租给一对认识的小年轻,关系很好,相处十几年说是,帮着老太太处理房产,实际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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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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