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必须两个人都同意啊,否则就算过完户,新的房本下来了,另外一方也可以以不知情提请法院判决交易无效。这就是为什么要夫妻双方同意的原因,本意是保护共同财产的另外一方,我们的立法就是这样以人为本。
其实按理说另外一方不同意,或是不知情,应当追究房产持有人的责任,跟买家没有毛关系。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4.2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啊。
:
: 银行抵押的是过户后的房子,就是房子过完户了,再把房本送去银行抵押。这个时候房子跟卖家已经没有关系了。
--
FROM 221.2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