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分房时老人老伴还在世,老人去世前把房子过户给三儿子,是无效的,因为老人去世的老伴也有房子一半产权,老伴去世的时候房子已经不止属于老人,而是属于老人和老伴的继承人共有了,老人自己决定过户给三儿子属于无权处置。
2、如果分房时老人老伴已经去世,这个房子单独属于老人所有,那么老人去世前如果是在意识清醒自主的情况下做的决定,那么决定是合法的。但看文中表述,字迹之类的不是老人的,那也有可能认定转卖无效,这个只能综合看法院怎么判了。
房子里有老人老伴的户口,那应该是1吧,那确实是要遗产重新分配的。
【 在 missxiaoya 的大作中提到: 】
: [size=4][size=5]1、房屋由老人夫妻二人的20余年工龄累计获得分房,房屋产权人(房本)是老人,并未涉及任何其他产权人。但分房时房屋内的户口有:老两口、三儿媳、四儿子,这几个人的户口在房屋所在地。此后房屋内的居住人是:老人+三儿子+三儿媳(及其女儿)在居住,此期间,四儿子的户口在该房屋地址。
:
: 2、(老人82)老人离世,在去世前一个月,三儿子通过自己的熟人关系,以交易的方式,带着老人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过户之前其他子女并不知道此事,房子过户后,三儿子要求四儿子将户口迁出,这才暴露了房子已经过户到三儿子名下的真实情况。(四儿子没同意迁出户口)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8 Plus」
※ 修改:·missa 于 Mar 23 10:47:44 2022 修改本文·[FROM: 210.72.20.*]
※ 来源:·最水木 客户端·[FROM: 210.72.20.*]
修改:missa FROM 210.72.20.*
FROM 210.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