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本来也是要合法的,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理解,本身是可以仲裁、诉讼的。这个法官是北京市十佳法官,我见过的任何一个法官均跟人家理解一致,主张赔偿要看实际损失,违约金约定可以由法庭认定为明显过高,有失公允。这就是现实,是法理,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告诉大家这是现实和法理,不要对此有错误期待。
【 在 dlma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同没用?那签合同干啥?这个法官是南京的吗?
: 当然,为了避免骗钱,可以说一些假合同无效。比如在一个有遗产税的国家,有钱的父母想把资产转移给子女,签个合同,石头剪刀布,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财产,我估计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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