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目的就是让大家觉得法律任人践踏吗?觉得不合理就不签,这个没问题,但你签了却觉得无所谓,难以理解。
在房价上涨通道期间,我同事之间有过交易,结果没有交易成功,是不是买家受到实际的损失了?也没见法官出来维护正义啊。
这个起诉方肯定得受保护对不?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当然不是一纸空文,我也没表达过这个意思。但是违约金条款确实是按照实际损失原则来调整裁决。希望你不要蓄意曲解。可以自己学习下法律再大放厥词说法官践踏法律。之前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现在有民法典,至少自己看看条文也好。
: 另外,法律没有明示闯红灯罚六分,而是公安部的行政规定。这些处罚本质上是行政处罚,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调整。事实上也有紧急避险之类而通过诉讼免于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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