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要是和物业搅和在一起,财务上再说不清。。。。 可就完全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了
【 在 newArr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原来最早就5层,开了一个酒店。后来偷偷就加盖上去了,变成写字楼出租。
: 居民有投诉的,镇里认为不是违建,不管。为什么?产权方属于当地的小营股份社,整体是隶属于东升镇的集体经济。
: 这次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一项就是这栋写字楼(建筑规划图纸上是莱圳家园18号楼,也是小区的一部分)统一归新物业管理,收取5.5元/平/月的物业费(这就是他们对租户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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