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在对方口头基础上,我说我相信你们我签字。所以口头是合同签字的前提,这时应以口头为准。当然这是我自己看法。
不知道法官怎么看的,但也真的要看你们的交流记录,比如是不是先说了不会追究违约责任,但最后说的是到时候再商量 ?那法官可以认为你最后的到时候再商量才是最终结论,就是到时候按条款,人家要追究就追究了。
再来,你的录音法院采信了吗?法院会不会理解虽然 有口头交流,但你最后书面签字了,还是书面签字为准,
毕竟 你书面上又没写,你是基于口头录音不会追究才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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