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00地00主,t g复查定下来的。
为了这事A恨我家里的人,是我家的人复查把A从富000农改成了地 000主。此话不表。
B的公公通过土 00 钙, 分到A家一半的房子。其中,堂屋由A和B的公公一起拥有。
房子是1810年代建的(没有看错,也没有打错)。
2000年代初期,A想叶落归根,回老家盖房子。
70多岁的A想买下B的房子(当年祖宅的一半),开价3万。
B也想买A 的房子,买下后可以盖一个大的,没有开价——因为知道A不会卖。
两人不好谈拢啊!双方都非常希望对方按照市价(B没有开价,但是表示过希望A卖给她,当时市价1/2万)或者比市价高一点的价格(A开价3万)买对方的另一半。
A的理由,当年是他家的房子,自己掏钱买回来,了却心愿。B的理由是,A有钱,人在北京退休,因为堂屋共用的,老家的房子卖给她最合理。
B后来就说,要买她家的房子可以,出价10万。
当时,村里为此事引发 大规模 的 舆 987 情。支持AB的都有。
情绪派都是毫无意义的话。不管是支持A还是B的,都是说不清的道理。
只有实用派认为,B应该4-5万卖掉,落袋为安。因为B耗死 A,A也不可能卖祖业。 A死后,谁当家更不可能卖给B了。
反过来,B的房子的最好的买家是A,只有A可以出价3万以上,估计5万也会同意。其他人,肯定不会出这么高的价格了。
B不听实用派的。
十年后,大概2013年左右,B杠不住了,自己跑别的地方盖房子了。
2015年左右,A过世了。
2017年左右,B 的房子被z *f 拆了,赔了1万多,土地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另外一邻居了。
复盘:B完全为了自己的意气,耗死A,经济上没有得到任何好处。2000年代初,3万可以盖一个新房。2017年,拿到2万多,盖新房需要20万。
--
FROM 3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