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无所谓~ 很多东西都没有先例,原来也没有商品房~
之所以定70年,一方面是:相信后来人的智慧;二方面:绝对不能永久产权~ 政策制定之初,就为日后二次收费留下了空间~
虽然,另一个帖子说过,有一些地方「免费续期」了,这取决于郑府有没有钱,有钱那都无所谓、没钱哪都得扣出血来
【 在 envyuu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还没有听说到70年后收费的案例,老大也可以直接在70时候收回,房子住户自行处置,类似于租房的东西,过期不处理有权丢弃。
: :首先,我宣布没用~ 这就像论坛里讨论的各种意见一样,纯聊,都左右不了政策:其次,土地、房子,一码归一码~ 70年到期重建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