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可不是个性问题,也算是普遍问题了。
1.外地有办理完过户后,拿到新房本后,银行因为买家信用问题不同意放款(尽管之前已经出具批贷函,但银行一般是不给买卖双方这个批贷函的),最后导致卖家钱房两空。这种情况北京比较少见,应该是外地的银行信贷员还是有问题。
2.出新房本后,买家着急落户可以,买卖双方拿着新房本同时去派出所落户(同时查询一下该房子是否还有其他户口存在),然后在即刻将房本送到银行去走抵押。这个是规范步骤。
【 在 NIJIU4JIMM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遇到的不具普遍性,首先是银行批贷了,所以过户了,但过户后说买家少签了一个字,让买家去银行补签。假如买家拖着不去签字,我就拿不到贷款那部分房款。
: 虽然我可以拖着不交房,但我是置换,拿不到钱影响后续交易。
: 另一个是我卖的是学区,买家要上学着急迁户口,所以刚过完户,我就把房产证给买家让他上户口去了。这是基于我看买家不是那种奸滑的人,他要是拿着产证不交给银行,我也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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