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谬论。因为买房不是为了少亏,是为了住。所以,大部分人不可能买了房两三年就卖。等住了十年八年卖,就按着二手房跌幅走了(不用十年八年,看百旺府新三四区最近的成交就知道了,跌幅和老一至四区无异)。
买新房,收房就卖,再买新房,收房再卖,理由是“亏得少”,这不是有病么
【 在 hfdx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了一眼海淀幸福里的挂牌量,抽了一口凉气
: 原创
: 居不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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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iran2000 FROM 114.241.81.*
FROM 114.24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