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从今往后,用人单位使用外埠在校生如果不到市、区(县)职介中心办
理认定手续,将被视为非法用工。
记者昨天了解到,这是北京市劳动部门为规范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而出台的
一项新规定,该规定已从9月1日起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的《关于用
人单位接受外埠在校生来京培训实习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外
埠在校生进京实习应向市
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外埠学校进京培训实习的有关证明。职业
介绍服务中心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认定。
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退使用的外地务工人员。此规定适用于北京市的工、商业和服
务业,其中服务业包括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该通知还规定,外埠在校
生进京实习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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