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签合同。从公司的角度,也愿意签合同。大家都怕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意签合同的公司一般有猫腻。
【 在 Ravenclawer (妖且闲) 的大作中提到: 】
: 1. 是签订好合同。我当时就是觉得怕麻烦才没有签订合同,后来想想,跟他们扯皮更加麻烦。毕竟合同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最好办法。
: 2. 试写一定要控制好数量。之前他们一开始就叫我试写一篇6,7000字的英文文章(当然我也没答应)。这个其实是很不合行规的。
: 3. 对公司的专业性进行考察,这个公司按我推测应该就是一个2,3人成立的皮包公司。当时他们叫我找这篇文章的时候,开始是说4万英文字,其实客户给他们的要求是最后翻译成2万字的中文。稍微有点常识都知道,4万字英文翻译成中文是8万字。所以当时我找了一篇4万字的英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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