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rivaldo11 的大作中提到: 】
: 0和抵消是两码事,你这个反问毫无道理
: 既然质量是决定因素之一,自由落体运动中,物体自身如何决定速度,你解释一下
: 再解释一下,你和小球一起下落,小球相对你的速度是零。这个相对速度是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是怎么被你的质量决定的
:【 在 zyd (d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面的是一般公式
: 也就是自由落体也符合上面公式
:
: 你是想说受力和m等比然后除以m抵消了,就和m无关了吗?
原问题争论的是“速度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你现在进一步把参考系对物体速度的影响牵涉进来。是这样的,运动是相对的,这是人们的共识,特别是无论牛顿力学还是狭义相对论,都认可物体A相对于B的速度等于负的B相对于A的速度,这个就当成假设了。
这样,讨论“速度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就在一个选定的参考系内讨论就可以了。否则运动学范畴讨论此问题,会陷入死循环。考虑参考系的影响,这个问题可表述为:“怎么解释参考物的运动对速度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影响”,那别人自然会提问:“得先解决了参考物的运动是被谁决定的,才有资格把它拿出来讨论它的运动对速度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影响”。
所以在牛顿力学的相对运动变换问题中,有个静止参考系,它是裁判,它用来观测物体的绝对速度和运动参考系的参考物的速度,即牵连速度,还有一个速度是物体相对运动参考系的速度—相对速度,速度变换中,不会牵扯静止参考系的运动,因为它是裁判,否则就乱套了。运动学中,静止系这个裁判是可以任意选择的。但在动力学中,这个裁判只能是惯性系(如果是非惯性系,需要引入虚拟力)。
我的看法是“速度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在运动学范畴是讨论不清的。
如果按动力学讨论,表征运动状态的量是动量。牛顿认为惯性质量是绝对量,这样,动量对时间求导就变为惯性质量乘以速度对时间求导,运动状态改变可理解为速度发生变化。根据牛顿定律可知,物体是无法自己改变运动状态的,只有受到外力作用,其运动状态才会改变。但物体在自己的运动状态的改变中并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物体具有保持自己运动状态的能力,这就是惯性,它阻碍状态发生变化(否则物体身不由己了,任由其它人摆弄了)。考虑到这一点,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速度的改变)既受外因即力的影响,也受内因惯性质量的影响。
至于“速度是怎么被物体自身决定的”,这个只能借助于拉普拉斯的决定论了,牛顿方程体现出了因果决定论,任意时刻的速度都取决于先前时刻的速度、力、惯性质量,这样推演就会回到物体出生时刻,它的速度是谁赋予的?到这个地步了,那就变成这个世界是怎么产生的,大爆炸还是什么其他的?不清楚了。
--
FROM 111.19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