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不清楚,就不要把这个内容列入考纲
你的意思什么属于私密信息,本来就是不可知的,那还在高中教学内容中加入这个,问题还不大?
中学让学生学一些说不清的东西,还要做作业考试,你还支持这么做?
【 在 SlO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你的图片里是 课本直接照抄的 民法典原文。如果你把这个法律原文 当作你之前提到的“内容表达混乱不清”的证据,建议你找人大去解释清楚。
: 其次说到你的问题 姓名权是否属于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不明示。你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高中阶段教科书做不到这一点。法律没有明确哪些属于私密信息,需要最高法出司法解释甚至找人大去释法。高中教科书只能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编写,法律条文中说 自然人的姓名属于个人信息,但没有明确说是否属于私密信息。教科书自然不敢擅自给它分类,释法权又不在教科书编写人员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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