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是,你要回到“事件独立”的定义上。
我前面的定义是没问题。按照那个定义,这道题是错的。
你说的是一个数字上的技巧,而我说的是定义是什么。
不要又觉得你赢了啊。
我的说法你也无法反驳,但因为说出来你们这几个人也不懂,我就不想说了。
我仍然认为这道题的出题人,并没有理解什么是独立。而是搞了一个小技巧。看上去好像去好像符合定义。
【 在 laofu (茂)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实在猜不出来你是怎么审的题。
: 如果甲=1发生,则只有当第2次取出6时,两个数之和才为7,所以丁发生的概率是1/6
: 如果甲不是1,无论是哪个数,假设为a吧,只有当第二次取出 7-a 时两个数之和为0,所以概率仍然是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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