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接小鬼,被通知去会议室,说孩子犯事了。与会的有年级组长,副组长,分管行政的老师,班主任。五六个不同寝室学生及叫来的家长,都拿到一张黄牌,给了张处分(没盖章的),罚一周通校,外加六个月观察期。
事情简要:串寝,熄灯后偷吃泡面,几人合伙躲隔壁宿舍阳台。学校找不到人联系家长,有的大半夜往学校奔。零点多才被找出来。
犯错误要认。下午小鬼很快联络了其住学校附近的狗子朋友求得一周收留。
有意思的来了。
事后小鬼复盘,觉得平时宿管很少查寝,昨晚蹊跷得很。因有同学指认宿舍少了一人,立马开启查寝模式。
当晚几个狗子为庆祝月考结束放松一下,你出开水他出泡面我出碗,泡圈子里盛行的泡面,串寝,还没行动就听闻查寝风声,只好避在阳台聊天等宿管睡觉,并没有躲得死死的那种,有心找目标还是可见的,期间有听到找人动静不敢出来,但并没看到宿管特地进屋寻人。直到零点多,宿管直接进来把他们拎出来。有力证据一是熄灯后合吃泡面(虽未泡成),二是熄灯后不在本寝室藏匿于别处长达两小时不知所为,无可抵赖。有钓鱼执法那味儿。哈哈。
我故意不认同小鬼推测,但他根据体会很快推定说是“杀鸡儆猴”。
小鬼不知道,再往前推,源起是有家长委婉反映这届高一有两三个班孩子淘得很,学习之余一有空就呼朋唤友搞事情,恐对孩子不利,希引起重视。于是很快出现了耐人寻味的寻人事件。
学校跟一帮十六七岁狗子斗智斗勇。福尔摩斯都要头发掉一把。我们做家长的当然要配合一下。
--
FROM 60.17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