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review必须有约束机制,比如不修改不让merge。可以提前约定好,5个人的组必须3个以上同意才可以merge代码,提意见以功能和潜在问题为主,这些意见必须改,coding style意见仅供参考等。
【 在 dpbl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你说的“code review是个挑错性质的东西,不怎么受人待见,而且容易起争执”,这个我也想知道大家是怎么解决的。如果代码真的错了还好说,那种改善型的意见,真不知道是该给还是不该给。
: 举一个例子,我同事写了一个client,需要实现isAvailable(),就是去连一下对端服务器,连上了就返回true。
: 他的方法是调用一个取groups的API,这个API会返回属于某个ID的一大堆groups,但问题是这堆groups根本用不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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