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教关于通讯作者地址的问题
排第一的一作/排第一的通讯/最后作者都挺好吧,当然放在最后做通讯最猛
【 在 lyonsu47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际学界不太认通讯作者这一说,也就是天坑专业认通作。还好几个通作。
:
: 只要署名,都默认有贡献。
: ...................
--来自微水木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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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edveditaly FROM 120.244.144.*
FROM 120.244.144.*
最有用的就第一和最后一个
【 在 nedveditaly (子陵) 的大作中提到: 】
: 排第一的一作/排第一的通讯/最后作者都挺好吧,当然放在最后做通讯最猛
: --来自微水木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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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0.4.*
国内特色,第一单位
【 在 ghostcloud (行胜于言)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通讯单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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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5.76.*
【 在 lyonsu47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际学界不太认通讯作者这一说,也就是天坑专业认通作。还好几个通作。
:
: 只要署名,都默认有贡献。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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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59.*
最早只有:第一作者、通信作者、第一单位。
后来有共一,共同。
现在又出现“通讯单位”这个概念?
【 在 heibix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一个通讯作者,写了多个单位的地址,这些单位都可以被认为是通讯单位吗?还是有其他认定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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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