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教关于通讯作者地址的问题
- 排第一的一作/排第一的通讯/最后作者都挺好吧,当然放在最后做通讯最猛
 【 在 lyonsu47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际学界不太认通讯作者这一说,也就是天坑专业认通作。还好几个通作。
 :
 : 只要署名,都默认有贡献。
 : ...................
 --来自微水木3.5.5
 --
 修改:nedveditaly FROM 120.244.144.*
 FROM 120.244.144.*
 
- 最有用的就第一和最后一个
 
 【 在 nedveditaly (子陵) 的大作中提到: 】
 : 排第一的一作/排第一的通讯/最后作者都挺好吧,当然放在最后做通讯最猛
 : --来自微水木3.5.5
 --
 FROM 218.0.4.*
 
- 国内特色,第一单位
 
 【 在 ghostcloud (行胜于言)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通讯单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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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05.76.*
 
- 【 在 lyonsu47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际学界不太认通讯作者这一说,也就是天坑专业认通作。还好几个通作。
 :
 : 只要署名,都默认有贡献。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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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6.121.159.*
 
- 最早只有:第一作者、通信作者、第一单位。
 后来有共一,共同。
 现在又出现“通讯单位”这个概念?
 
 【 在 heibix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一个通讯作者,写了多个单位的地址,这些单位都可以被认为是通讯单位吗?还是有其他认定方法?谢谢
 --
 FROM 1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