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有人因讨论蛋大事情被处理了,公开场合发表言论要小心
用暴力制服行凶的歹徒算刀斧手吗?社会应该感谢见义勇为的人吗?如果是的话,那通过暴力私力救济自己,制服冷暴力行凶的歹徒,虽然方式是错的,但对社会他人确实是有积极价值的,感谢有什么问题?如果争议是死者是否罪大恶极导致受害人报复,那是另一回事。道理上讲,历史的进步经常是暴力推动的,作为学者,一边感谢gm英烈,一边谴责一切刀斧手,逻辑上是不能自洽的。
【 在 AF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课堂上鼓动别人当刀斧手,还感谢巨大付出?这合适?有这脾气自己当刀斧手付出去啊,忽悠别人家孩子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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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举报?大家看到有人杀人放火会报警,是因为刑法公开规定这样的行为犯法,是社会公认的原则。但这个老师的言论违反哪条公认原则?如果你在讲座上说杨幂不好看,我作为粉丝就向学校举报你,过几天你说咸豆浆不好喝,永和大王也举报你,这不成了寻衅滋事吗?这样的风气,讲座除了照本宣科还有能听的内容吗?我们听课、听讲座,而不仅仅是看书,目的是了解这个活人的思想,或者增长知识,或者受到启发,或者引起思辨,而不是要被灌输一些光伟正的正确答案,然后人生按着这些指令行事。怕年轻人被几句话教坏,就像怕听完三俗相声不拦惊马一样,这是对年轻人的侮辱和不信任。
【 在 wwkk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为啥不能举报呢
: 录音很正常,有不同意见可以当场驳斥主讲人,内容犯法可以报警可以起诉,举报算什么?主讲人讲话之前清楚举报的具体原则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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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0.*
教书育人,支持你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凭什么举报?大家看到有人杀人放火会报警,是因为刑法公开规定这样的行为犯法,是社会公认的原则。但这个老师的言论违反哪条公认原则?如果你在讲座上说杨幂不好看,我作为粉丝就向学校举报你,过几天你说咸豆浆不好喝,永和大王也举报你,这不成了寻衅滋事吗?这样的风气,讲座除了照本宣科还有能听的内容吗?我们听课、听讲座,而不仅仅是看书,目的是了解这个活人的思想,或者增长知识,或者受到启发,或者引起思辨,而不是要被灌输一些光伟正的正确答案,然后人生按着这些指令行事。怕年轻人被几句话教坏,就像怕听完三俗相声不拦惊马一样,这是对年轻人的侮辱和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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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9.7.3.*
你看不出你不举报,别人看出了别人举报
这很合理吧
【 在 INCEPTION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要有明确标准,需要所有人都能准确无误判断的细则,而不是一个大帽子,凭不同人的主观解读往上套就行。我就看不出这个话有宣扬暴力的意思,只是阐述类似行为对现实的影响而已。何况什么是犯罪刑法都写清楚了,现代社会普及教育,不会有人因为他人宣扬暴力就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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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117.50.*
一叶知秋,从水木就能看出来,讨论不是欢迎更多角度的观点,而是越来越不容忍观点的不同。如果发现道理上不能说服你,接下来就是把你的观点引申到立场,试图用“集体”压制你。如果你不承认被扣上的帽子,接下来就是举报你,试图用权力让你闭嘴。总之,讨论的目的变得不是追求真理,而是让不同的声音闭嘴。如果教育也是如此,那不如不要教育。
【 在 nzjw2016 的大作中提到: 】
: 教书育人,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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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0.*
你假设受害者是歹徒,并无任何依据
被举报也是活该
【 在 INCEPTION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暴力制服行凶的歹徒算刀斧手吗?社会应该感谢见义勇为的人吗?如果是的话,那通过暴力私力救济自己,制服冷暴力行凶的歹徒,虽然方式是错的,但对社会他人确实是有积极价值的,感谢有什么问题?如果争议是死者是否罪大恶极导致受害人报复,那是另一回事。道理上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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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杨幂好看不好看是两回事
那段话合理的前提是,受害者是一名歹徒,这个前提有任何依据吗?
你要拿杨幂类比,也该是你假设杨幂是犯罪分子,别人砍死她是为民除害
【 在 INCEPTION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凭什么举报?大家看到有人杀人放火会报警,是因为刑法公开规定这样的行为犯法,是社会公认的原则。但这个老师的言论违反哪条公认原则?如果你在讲座上说杨幂不好看,我作为粉丝就向学校举报你,过几天你说咸豆浆不好喝,永和大王也举报你,这不成了寻衅滋事吗?这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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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117.50.*
举报的看出什么了?违反什么规定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有公开公认合法合规的标准吗?或者说,未来讲座的人,通过此事能了解以后讲话的原则吗?还是只能总结出不要讲自己的真实想法,只能随声附和,这一个原则?
【 在 gcn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不出你不举报,别人看出了别人举报
: 这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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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0.*
你不认为违反,举报人认为违反了
你们这些整天声称言论自由的,其实是认为别人只有赞同你们的自由。
别人反对你们就是反对言论自由
【 在 INCEPTION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举报的看出什么了?违反什么规定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有公开公认合法合规的标准吗?或者说,未来讲座的人,通过此事能了解以后讲话的原则吗?还是只能总结出不要讲自己的真实想法,只能随声附和,这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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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117.50.*
是姜自己声称受到王的迫害,这就是依据。至少在有证据排除这种可能之前,应该承认这种可能,并允许讨论这种可能。这是大学版还是小学版?
【 在 gcn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假设受害者是歹徒,并无任何依据
: 被举报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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