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是提供测试服务的,想委托我们研发某种测试技术。
如果成功,有利于他们在某个领域构建技术竞争优势,只有他们具有测试能力。
我们前期初步研究后,提出了方案,初步实验表明可行。
现在要考虑立项,双方对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有争议,有点难以达成一致。
现在问题是:
1)如果他们不掏钱,我们不愿意开展进一步研究,因为我对市场不熟悉,不确定技术
价值到底多大,不愿意独自承担投入打水漂的风险;
2)如果要他们掏钱,他们只能先掏很少的钱;这我是同意的,因为他们只要愿掏钱,
就表明这个技术市场价值应该是有的;
3)问题是,他们掏一点点钱,就希望在合同条款中说“研究开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
归属甲方”,这我很难同意。虽然他们说补充条款“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的15%归属
乙方”,但是感觉这个额度实践中很难认定。
大家是否遇到过类似场景,一般是怎么操作?
刚才想到一种思路,不知道是否可以考虑独家供货协议之类的操作方式?就是合同不是
委托我们研究技术,而是向我们采购设备,然后我们设备卖贵点;可以分期付款,降低
他们的资金压力;我们设备只能卖给他们,这样他们仍旧对市场有掌控能力,但是技
术、知识产权还是在我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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