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中内容:满足通讯或一作发Nature、Science等正刊等8种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一)主持完成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主持且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以上,并实施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200万元以上。
四)重大技术装备国际首台(套)前3完成人。
五)主持完成1项国际标准、2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并颁布实施。
六)国家级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员。
七)以通讯作者或第1作者在《Nature》、《Science》正刊等国际知名杂志发表原创性高质量论文。
八)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卡脖子问题,并由3名本领域知名正高级专家举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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