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单位为申请一个项目,通过查找论文找到我,让我与他们合作,并承担其中某一重要部分的撰写,我与他们素不相识,本来很不情愿,但架不住他们软磨硬泡,有给承诺将获得不低于50万的子课题,才答应下来。
后来项目获批,该单位很快变卦,将这部分课题交由另加单位承担。
我想以下面的理由向项目发包方举报:
1.申请书中我们书写的部分所包含的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是我方的知识产权,且大多已申请专利,如我方被排除在项目之外,我们不允许其他方按照我放的技术内容和技术路线继续执行该项目;
2.我方被排除在外的情况下,我们要求发包方废除对原来的项目批复,重新对申请方做出审核。
请大牛指点,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吗?是否还有跟好的方法?以后这类情况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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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