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权利人是属于申请人,楼主这个由于在学校博士期间完成的专利权属于学校,发明人属于职务发明的按照专利法只有获得单位奖励的权利,而且金额不多。所以争个发明人署名仅仅从专利权角度看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 在 think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博士论文是我独自完成,没有经过导师指导,没占用导师的实验设备,没有导师的课题经费支持,idea也是我自己的。(当时因为小导师剽窃的事和大导师闹翻了。他们想把知情人都赶走,逼我退学,我硬挺着完成博士学业)
: 毕业时小导师让我把所有材料打包给他。
: 没想到他们用我博士论文的部分内容申请了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L00」
--
FROM 120.24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