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拟定离职的几个问题,寻突破。
入职时候原始档案已经转入高校。离职准备去外省一家事业单位,并派驻到当地的驻京办。当地人社厅同意重新建档。如果和高校提离职的事情,高校肯定不会放档案,而且还会要求赔偿。
1.档案不担心,因为有新单位所在人社厅会重新建档,但担心党组织关系转不过去,这个怎么办?目前党员关系是省内可以通过同一个系统电脑转,跨省就需要党员介绍信。如果学校不愿意转党组织关系,那到了新单位岂不是不是党员身份?这个说不过去啊。
2.现在单位比较变态。服务期10年。一旦中途离职,要退回原来的安家费等待遇(勉强可以理解),甚至还要未满服务期1年要缴纳3万的违约金(绝对不符合劳动法)。在现单位无法评定职称,所以想走。
3.通过医疗期或者病假等方式无法短期实现拖延至满足服务期的条件。最担心现单位通过法院起诉赔偿该怎么办?
4.目前知道现单位的骚操作是,不会让你离职,不会给你档案,也不会停发你的工资,社保。最担心原单位社保不停,新单位就无法缴纳社保,个税汇算清缴也不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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