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前面hitmanman说的,你可以考虑声称整个链条上的人都有责任。
这个链条里面,你和学院是一类,某处是一类,主管副校长是一类。
我认为像实验室采购清单,如果是全学院实验室采购清单或者某类专项涉及多个学科实验室的采购清单,负责人应该是主管副院长,你看起来是个经办人或者牵头人。这属于主管副院长懒或者避责了,不过你从这个方面申述意义不大,因为你需要学院的支持,你们是一体的,不过你得让他们和你一起,所以在学院层面还是可以声称自己只是经办人不是负责人(你可以说,自己本来就是经办人也没资格做负责人,本来已经费心费力,结果还被某处坑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看起来文件是某处上报给副校长的,他们经手就有责任(他们要确认文件的真实准确,但他们没做好),副校长这事儿就算了吧,最终可能需要他批准一些措施补救。所以主要抓着某处的责任还是可以的。
另外,涉及到人财物的通知,还真得仔细核对,出了岔真不好办。
【 在 Russo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验室采购清单
: 以前一直觉得工作环境还不错,大家都诚心实意的做好工作,否则那么多文件谁经手都得仔细核对,根本无法运行。谁知这次就被坑了,那个处长不肯处理捣鬼的手下,扬言是你们学院没审核好,院长懦弱,得我去找副校长了。
: 以后拿到这类文件一定得要求对方明确指出哪里修改了,核对,核nmg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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