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吸取教训。
也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正式文件出错,各级负责人是平均承担责任,还是分轻重?
【 在 Scatte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像前面hitmanman说的,你可以考虑声称整个链条上的人都有责任。
: 这个链条里面,你和学院是一类,某处是一类,主管副校长是一类。
: 我认为像实验室采购清单,如果是全学院实验室采购清单或者某类专项涉及多个学科实验室的采购清单,负责人应该是主管副院长,你看起来是个经办人或者牵头人。这属于主管副院长懒或者避责了,不过你从这个方面申述意义不大,因为你需要学院的支持,你们是一体的,不过你得让他们和你一起,所以在学院层面还是可以声称自己只是经办人不是负责人(你可以说,自己本来就是经办人也没资格做负责人,本来已经费心费力,结果还被某处坑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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