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举例啊,而且还怕误会,说细则可以讨论再决定了。你揪这具体说法就没啥意思了。
况且,讲真,即便真像我说的那么执行,未必会有问题,因为肯定大部分人还是会认真写结题报告的,只有少数会有问题,所以,像我一样从中获利的占比肯定很低,比如,小于1%甚至千分之一,那对申请基本谈不上影响。而且,这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你想要这个机会,你也可以花时间,精力去评审你同行的结题呗。
没任何利益肯定没人干,总得有利益才能驱动大家自发评审,总体影响不大的时候完全算是有效的手段。从科技成果的角度讲,甚至算是收益更大,因为有效监督了课题执行完成情况,成果会有一定的提升。
【 在 jinpp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还不影响公平,你从审查别人的工作中获利用在申请自己的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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