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帖子,我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全校公共必修课监考,课程组会把主考教师和授课班级打乱。理解了,这样做是对的。
回到主贴,首先这里的一个问题就是监考组织不力。不应该让授课老师做授课班级的监考老师,只做主考老师。监考老师只要和主考老师核实了:不许带有注释的法条,那么他们考前要求学生上交,考试中发现使用带注释的法条,就按作弊处理。
如果学生再说有人还是使用带注释的法条,那就得提证据,真有证据,那就处理。
这样的话,监考教师无责,主考/授课教师也无责。
现在搞成这个样子,很不好看。
另外,教师对学生的朋友圈应该就当没看见。
【 在 gtgtj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排监考时从不让老师监考自己的班
--
FROM 120.2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