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署名是对科研人员工作的承认和尊重,并且直接关系到科研人员职业生涯的发展。署名通常仅限于那些对所发表的研究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并能够对其贡献负责的人。作者身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 对概念构思和设计、数据获取、数据分析和解释等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b 起草或修订过论文和著作中的重要知识内容。
c 审定了待出版或发表物的最终稿。
(2)仅仅是争取到研究资助、提供实验条件、提供数据和资料、或写作上的协助,或者对研究小组进行了一般性管理与监督的人,不能署名为作者。对这些以及其他不符合作者署名要求、但对研究工作做出了贡献的个人或组织,作者应当在其论文或专著中以志谢的方式对他们的贡献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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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jbirdie FROM 61.18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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