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讯一般是挂名字的大老板,反而作者顺序排第二的第一通讯可能是做具体工作的小老板
【 在 through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认为最后的通讯作者更重要,但是又要看最后通讯作者的单位是不是所有单位排序的第一单位,如果不是第一单位,分量又要轻很多
: 【 在 hclp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今年基金委要求标注共同通讯作者,我有2篇大子刊(非NC和SA)共同通讯,一篇我排第一通讯,一篇我排最后一个通讯,这种情况放哪种更好?对于这种大子刊,是第一通讯更重要还是最后一个通讯更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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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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