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子写完后扩展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加以凝练写了一篇中文综述,涉及到一个国内研究此前未开展的领域,投了国内一个学报。第一轮两个审稿人都建议修改后再审。
修回去之后,其中一个审稿人录用了,但另一个又提出了新问题,且建议退稿。编辑综合考虑,给了修改的机会。
第二轮我做了大量修订,修回去之后审稿人“另辟蹊径”,在我解决完他此前的关切后又提出新的问题来,甚至用到“既不能...也不能...更未能...”和“一方面...另一方面...”的句式,并且说“仍无法满足****的发表要求”,给出了退稿的建议。
编辑最终给了退稿的决定,建议我修改后重投。
因为是大家以前不太关注的领域,可以明确的一点,在我投稿前该审稿人对这个领域并不熟悉。随着我一轮轮的回复和修订,他也有了新的发现点,不断寻找新问题,后二轮总的意见却始终不友好。
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修改后再投,或者直接改投其他刊物?
修改后再投过去的话,很可能审稿人在我修订完后又是退稿。
因为前三轮意见都看不到是退稿的意思,提的意见也不算太尖锐,却在第二第三轮都给了退稿的建议。
感觉被针对了,抑或是审稿人有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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