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理是早已过时的“理”。比如《系辞》第一章“天尊地卑”就很荒唐。这是古人的传统习惯思维或错觉,天地万物并无“尊卑”之分,“男女”“君臣”等如同阴阳,是“同出而异名”的对立统一,并无主次之分。“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系辞》思想显然悖于辨证法。“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坤两卦是符号,就象雷、山和风、水一样,也没有尊卑之分,更不具伦理意义。汉朝人为了大一统专制新政治需要,这显然是用《易》理打桩,竖立了这个旧瓶装新酒的新儒学正能量来统治老百姓脑袋。根据这条“天尊地卑”之理生成的“男尊女卑”“君尊臣卑”、“父尊子卑”“三纲”不可理喻。试想,如果“易理”如发明于母系社会,岂不应女尊男卑?
《易》最初是卜书,是卜筮的答案,屬於“術”的范畴,與注重道德教育上层建筑的儒家思想不是同道,所以孔孟都不碰。《论语》中唯一关于《易》的言论,偏偏是个反证,而且也是从术的层面来说的,并不牵涉“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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