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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络平台具有公共性质,应该纳入公共权利范畴 (转载)
luoxiao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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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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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Express 讨论区 】
发信人: luoxiaoding (罗小丁同志既是一个公民又是一个人民),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网络平台具有公共性质,应该纳入公共权利范畴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r 24 16:39:13 2021), 站内
包括脸书、微博、水木、微信等等。网络平台应该保障个人的自由表达的权利,如果有违法言论,应该由媒体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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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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