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otama ()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什么文献里说的?我去看看
恩格斯《GCZY原理》
这些作为现存关系的必然结果现在已经产生出来的最主要的措施如下:
(1)用累进税、高额遗产税、取消旁系亲属(兄弟、侄甥等)继承权、强制公债等来限制私有制。
(2)一部分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所有者、工厂主、铁路所有者和船主的财产。
(3)没收一切反对大多数人民的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
(4)在国家农场、工厂和作坊中组织劳动或者让无产者就业,这样就会消除工人之间的竞争,并迫使还存在的厂主支付同国家一样高的工资。
(5)对社会全体成员实行同样的劳动义务制,直到完全废除私有制为止。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
(6)通过拥有国家资本的国家银行,把信贷系统和金融业集中在国家手里。取消一切私人银行和银行家。
(7)随著国家拥有的资本和工人的增加,增加国家工厂、作坊、铁路和船舶,开垦一切荒地,改良已垦土地的土壤。
(8)所有的儿童,从能够离开母亲照顾的时候起,都由国家出钱在国家设施中受教育。把教育和生产结合起来。
(9)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
(10)拆毁一切不合卫生条件的、建筑得很坏的住宅和市区。
(11)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12)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
--
FROM 124.4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