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越说越离谱!
啥叫“杭州刺史分司东都”?
啥叫“杭州刺史分司东都”?
啥叫“杭州刺史分司东都”?
但凡你稍微了解一点点唐代的官制,也说不出这么离谱的话。
白居易杭州刺史秩满,出任的官职是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
刺史怎么能分司东都呢?真是笑死个人。
至于这所“新居”,《旧唐书》里说得很清楚,是白居易自己买了杨凭的宅子,跟待遇有什么关系?
白居易已经不是刺史了,跟“刺史的待遇”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可见你真是一点儿正经书也不读啊!《资治通鉴》也没看过,《旧唐书》也没看过。
最基本的入门书都不读,你评论的究竟是个啥呢?用幻觉评论幻觉吗?
【 在 chunz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洪迈引的是白樂天自杭州刺史分司東都新上任时的“新居”(《新居呈王尹兼簡府中三掾》),这是刺史的待遇,难道让剌史在茅棚里办公?。但对比之下,南宋时连“离休”也没
~~~~~~~~~~笑掉大牙。
享受到这种优遇。你以为唐朝十全十美的?
: 非一窍正通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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