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点时候买了中海汇智里的楼盘,办了组合贷款。
快交房了,开发商寄来了交费通知书。
1 面积差价,是按照高点时候合同的价格,这个只能愿赌服输,没啥争议的。
2 开发商的补充合同里 写着,对于贷款买房的情况,必须强制选用开发商指定的代理公司办理房本的手续。1200服务费+80元工本费。
这个在买房时候 是补充合同,没太注意,所以也就签了。
现在对这个比较有争议,觉得霸王条款。和中海的客服联系,说是担心二次抵押的风险,所以必须用代理并收代理费。
请问,这个反馈到住建委投诉,有胜算吗?
--
FROM 218.10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