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及计时芯片数据、赛会录像、图片等材料证明,厦门马拉松赛组委会竞赛部经核实:参赛号A0***7林某兴(证件号:3325**********2713)在参赛期间擅自挪用组委会AED急救员电动车在赛道骑行(未完赛);参赛号H1***4陈某仙(证件号:3326**********0033)在赛道吸烟。上述行为违反了《2024建发厦门马拉松赛竞赛规程》中处罚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对林某兴和陈某仙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林某兴参加厦门马拉松赛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两年,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二、取消陈某仙2024建发厦门马拉松赛的成绩和排名,禁止参加厦门马拉松赛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两年,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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