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标生条件
1、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深圳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即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
说明:
1、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
2、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3、往届生和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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