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fbloo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例子,不是官方给的,是公众号京房字里面的,感觉可信度比较高
我感觉如果从严的话,这条不成立。因为这条绝对就可以轻松合理避税了。而且很多夫妻假离婚避税,就是这个路径。这个路径迎合这部分人,是站不住脚的。
这种理解最大的bug是,复婚以后的夫妻仅持有1套,落在了离婚3年这个时间点内。这个政策本身就是用时间换风险,这个解读完全无视时间这个参数,站不住脚。当然如果政府想发展地产,就往松了解读,也没人去较真。
此外,这种解读还涉嫌法律不公平。真离婚不复婚的人三年内即使卖掉唯一住房都不准买房,却让复婚的人有一套的房子人买二套,涉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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