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白沙路的李先生,8月18日在家门口的路边车位停车,没想到被交警贴条处罚。交了停车费还要再交罚款,确实是说不过去,李先生为此想要讨个说法。
李先生多次到交管等相关部门申诉,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斑马线30米内不能有车位,他停车的地方不在车位范围内。
停车场收费员的说法是:路边的39个车位全部都是经过审批后收费的。
西安机动车停放中心的回复是:并未收到过交警部门提示车位取消的通知,停车位的标牌、车位施划和停车位数量均由交警部门设置规划。
西安交警高新大队法制科的回复是:停放中心的工作人员给李先生说那里是车位,收了他的停车管理费,应该对这件事负责,李先生应该找他们协商。
为此李先生也是很委屈很无奈,直到求助相关媒体,通过文字、视频等方式在网上传播,才得到了回复和处理。
--
FROM 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