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做满也就10年,两三年修一次,很合理。如果保质期10年,你让人家给下任做活雷锋么?
【 在 dareta (dd)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概两年前,城市管理部门开始翻新我住的附近街道的人行道,重新铺设了石面地砖,盲道。这条人行道之前已破旧不堪,下雨天很多小的集水坑和浮转,非常难走,因此这事也算一件有利于民生的好事。但是不到两年,崭新的人行道又变得破烂不堪。原因是:
: 1,盲道上的指示器使用了路钉固定的不锈钢,虽然看上去很高级,但耐用性比一体式的差太远,完工没几天就出现了脱落的情况,如今已几乎毁坏殆尽,这是明显的质量问题和设计问题。
: 2,更严重的,人行道刚完工不久,不停有人来反复开挖,仅我目击的就有电力部门,水务部门,等,它们挖开之后都没有认真恢复,而是草草掩埋,导致投入使用时间不长的路面很快变得残破不堪。事实上这些道路并不是被人走坏的,而是被人为挖坏的。局面变成:城市管理部门A负责建设,城市管理部门B,C等负责破坏。
: 呜呼,纳税人的钱就这样被这些垃圾蛀虫肆意挥霍,令人悲愤从中来。
--
FROM 223.104.60.*